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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日敬拜讚美現場:敬拜團在台上努力帶唱,台下會眾與台上的動態形成對比,放眼望去,真的開口與敬拜團一起唱詩的只有前面四排,第五排之後的會眾則只是看著台上的敬拜團員和字幕,卻不開口唱,似乎覺得不需要參與。每個人都把手插在口袋裡,看著,聽著。當前面幾排的人都舉起了手,大聲地唱著歌,隨著台上樂隊的節奏舞動著身體,而後排的人只是看著這一切發生。這是美國TGC(The Gospel Coalition 福音聯盟)今年四月舉辦的座談會上,一位牧師造訪幾個巨型教會(Mega church)觀察到的現象。
敬拜團同工在台上看到,必定感到挫折。是因為聚會時間太早,會眾剛起床不久,尚未暖身?或詩歌本身的問題?到底要用什麼方法才能讓全體會眾開口唱歌?
抱持消費者文化的會眾認為自己有主導權:選擇參加哪一堂聚會、哪位牧師講道、幾點進教會、選擇性參與(有人遲到早退,有人只聽講道),所以「看著」台上的節目進行,等場子熱了(或被不斷鼓勵)之後才投入。以「看節目」的心態坐在台下,其實是觀眾,不是會眾。
在敬拜時,我們不是觀眾,上帝才是。那我們到底是誰?
會眾,是敬拜者(worshipper);台上的講員、敬拜團員、詩班班員不是演員,而是引導者,敬拜時唯一的觀眾是上帝,祂在觀看敬拜者的內心在敬拜時可有產生變化。
先明白自己是敬拜者,就不會把敬拜讚美時間當成看表演,也不會把敬拜團員、詩班班員當明星。這些音樂事奉者的身份,是幫助者(helper),幫助會眾進入敬拜的深處。
除去看節目的心態,恢復敬拜者的身份,會眾應該比較願意唱歌才對,但為什麼會眾還是開不了口?
很多教會的音樂負責人覺得大量創作敬拜歌曲是分內的職責,如果他們不為會眾創作自己的作品,就等於沒有盡到責任。如果一間教會一年要創作超過六首新歌,那會使會眾感到疲憊,降低參與的積極性(其實幾首不是主要考量,歌曲的長度與複雜度才是重點)。唱歌是一種耗費體力的活動,需要重複練習。時常得學唱新創歌曲的話,會眾也許不太能夠享受唱歌。
提到創作,座談會講員之一是位詞曲作者和出版商,堅信應該創作真正能打動人心的歌曲。但創作並不容易,他曾經跟一位作曲老師學了八年,每個月都飛去英國上課,差不多去了一百次,而且大部分課程都是他自己付學費,原本以他估計自己的能力可以一年寫出上百首歌的旋律,但八年內一共才完成24首歌,平均一年完成三首,作品產量與他原本的想法差異甚大。
一般認為音樂就是用來觀看和聆聽,但敬拜時,音樂是用來幫助會眾進行敬拜。信徒一同參與的公開崇拜(主日聚會)本身就是一種對會眾進行神學教育與門徒培訓的過程,牧師所做的一切整個過程其實就在塑造、教導信徒認識神。如果牧師所宣講的與敬拜方式不同,會眾就會相信敬拜方式,而不是宣講的內容;因為敬拜就是在教導會眾「神學」。
很多教會走進去會發現燈光很暗,只有台上正在發生的事才亮著燈。即使是這種美學上的呈現,也傳遞了錯誤的訊息;台上發生的事情應該在燈光下進行。座談會建議採調亮敬拜場所的燈光,會有助於我們更能理解以弗所書5:19的教導:「當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地讚美主」。當燈光昏暗時,就像在對著深淵歌唱;所以,需要調亮燈光。
燈光調亮,台上麥克風音量調低,就能幫助會眾享受歌唱。沒錯,我們想要好的樂器與優秀的音樂家來帶領教會歌唱,但他們的角色是引導會眾歌唱,當音量調低一點,會眾就能聽到自己的聲音。
一首好的會眾讚美詩需要具備哪些要素?我們真正想唱的是讚美上帝的偉大,讚美祂奇妙的恩典,讚美這不可思議的福音信息,它改變了我們生命的每一個角落。想到一首偉大的歌曲時,歌詞當然要有健全的神學,並易於吟唱。寫歌並不容易,那位詞曲作者和出版商收到很多歌,雖然歌詞取自聖經經文,唱起來卻可能很痛苦。一首好歌必須唱起來悅耳動聽,而且使人渴望去唱它。
除了引進新歌,多唱優美動聽的傳統聖詩,或許可以讓不常開口的會眾願意加入讚美的行列。
我歌頌祢,尊貴的主,藉祢恩典,把我救贖;
祢救贖我代價極重,我與天使向祢歌頌。
我歌頌祢,縱淚滿襟,憂傷來臨,仍覺歡欣;
因我回想救主恩典,使我歌唱快樂無邊。
我歌頌祢,直到離世,不論在家,海洋陸地;
或經死亡進入永生,永永遠遠我歌頌祢。
(副歌)
我歌頌祢,尊貴的救主,
用我口舌向祢謳歌,
我歌頌祢,永遠歌頌祢,
因祢喜樂已充滿我。
~《我歌頌祢》
詞Charles F. Weigle
曲Gladys Blanchard Mull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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